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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地税征发[1998]30号 山西省交通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省重点公路工程税收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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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8:16 |
| 信息简介: | 全省各重点公路工程,凡是由省交通厅直接结算的,对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均由省交通厅统一代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