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财预字[1998]174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转发《关于实行“抵免退”税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晋财预字[1998]174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转发《关于实行“抵免退”税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8:12
信息简介: 对免抵调增增值税25%部分,要严格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的增值税分享级次,正确划入地方各级国库。属于中央与省共享的,由中央国库划入省国库;属于中央与地市县共享的,由中央国库相应划入地市县国库。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