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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晋财预字[1999]12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省石油总公司增值税预算级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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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7:59
信息简介: 你公司上划中国石化总公司后,直接从事成品油购销经营业务收入、向全省各级石油企业收取总机构管理费、加权运用费及垫付结算期内资金利息等收入,均应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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