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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地税税一发[2003]13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运输代理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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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6:46 |
| 信息简介: | 运输代理企业从事运输代理业务应缴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运输代理企业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运输代理企业代委托方付给实际承担运输业务的运输单位的运输费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仓储费、加固材料费、装卸费等费用后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