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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国税发[2003]190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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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6:41 |
| 信息简介: | 各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发票时应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时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所得税。附征所得税的征收率一般应不低于1%,具体浮动比例由各市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年终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