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国税函[2004]43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晋国税函[2004]43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6:36
信息简介: 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应自股权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所在地市(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省局备案。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