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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3]1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实施办法有关税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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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3:47
信息简介: 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铁道部各路局运营业务的营业税税率为5%,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营业税税率为3%。为了支持合资铁路的发展,对新建合资铁路从低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为此,我们同意该条中“营业税按3%计征”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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