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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区开发销售不动产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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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2:16 |
| 信息简介: | 本办法所称跨区开发销售不动产是指已在我市六城区、民营区和不锈钢园区(以下简称城区)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城区以外的其它城区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应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