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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国税函[2012]139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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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1:08 |
| 信息简介: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在我省设立的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向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