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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1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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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0:52 |
| 信息简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10mm×139.7mm);提供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