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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复函[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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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0:51
信息简介: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国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民事法律的当事人可以处以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处以罚款、拘留;法律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拘留的,应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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