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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正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办结时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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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0:24 |
| 信息简介: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向纳税人公布即时办结和限时办结服务事项的公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附件2《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限时办结事项清单》中“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更正为“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10日内办结;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30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