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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人社厅发[2016]1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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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0:13 |
| 信息简介: |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采取两种形式,由各市自行选择:一是采取定点培训的形式,将职业培训补贴补给为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二是由失业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之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的标准补贴给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