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政发[2016]3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晋政发[2016]3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0:06 |
| 信息简介: | 以2014年原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实际完成数为基数,计算中央下划收入和市县上划收入。对市县上划收入超过中央下划收入的部分,由省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市县;低于的部分,由市县定额上解省财政,保证各级财政既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