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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明电[1993]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明年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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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0:06
信息简介: 明年全国推行增值税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明年期初库存原材料和商品中含有的已征税款如何处理,是关系到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问题。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不能各自为政,否则不利于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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