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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计价格[1994]156号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务必保持税制改革后物价稳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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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9:02
信息简介: 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属于国家定价商品未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调价和由于对税制理解错误、计算有误而提高价格以及利用税制改革之机擅自涨价牟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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