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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4]财会字第05号 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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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8:54
信息简介: 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不论企业今后是否允许开立现汇帐户,均应将企业现有外币帐户的外币年初余额按199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以下简称“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采用分帐制核算的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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