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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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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8:28
信息简介: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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