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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4]财税字第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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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7:47
信息简介: 为加快我国电力建设的步伐,经国务院批准,从1988年起在全国每千瓦时电价外征收两分钱,作为地方电力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力建设基金”),并免缴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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