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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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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7:43
信息简介: 开户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一)规定开立的还本付息外汇账户,其账户余额不得超过下两期应当偿付的本息总额,其收付须逐笔经外汇局核准。该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债务本息,不得用于其他收付。开户银行须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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