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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1994]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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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7:34
信息简介: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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