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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财会[2018]11号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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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7:19 |
| 信息简介: | 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依据《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能力评价标准(试行)》(晋财会〔2017〕26号)所列量化内容对财会岗位干部进行打分评价,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