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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贸农字[1994]第131号 国内贸易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收取棉花检验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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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7:02
信息简介: 县级棉麻公司按规定交纳的棉检费,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各级棉检机构的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棉检费提取、使用的管理,严禁将提交的棉检费在供应价格外加价给用棉单位或再额外收取棉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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