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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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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6:23
信息简介: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数量在25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盗窃数量在250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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