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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94]财会字第23号 财政部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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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6:20
信息简介: 企业收到的退税不论属于哪一年度的多缴税款,均应并入收到退税当年的损益。如收到退税年度与所退税款所属年度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同或处于不同的税收优惠期,是否进行纳税调整,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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