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工发[2018]49号 山西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税务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晋工发[2018]49号 山西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税务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5:29 |
| 信息简介: | 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范围为全省所有企业、非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当地工会负责征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