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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政办发[2019]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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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4:50 |
| 信息简介: |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实行市级统筹。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