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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办发[1994]14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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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4:42
信息简介: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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