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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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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4:37 |
| 信息简介: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补缴年度的个人缴费指数一律以0.6记录个人权益。补缴的缴费年限按从后往前的原则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