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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4]财预字第217号 财政部关于征收机关提取、支付代扣、代收手续费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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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4:36
信息简介: 征收机关提取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必须专项用于支付扣缴义务人的手续费,不得用于征收机关自身经费。代扣、代收单位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的使用,按现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支付给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由征收机关按照代扣、代收质量和代扣、代收税款的多少,按提取比例酌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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