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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工字[1994]295号 财政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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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14:23
信息简介: 上缴国有资产收益,使用“一般缴款书”,缴款书各栏的填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缴款书中的“财政机关”栏填写同级收款的同级财政机关名称。缴款书第四联回执联由国库收款盖章后按日退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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