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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市医保发[2020]11号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晋城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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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4:02 |
| 信息简介: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晋城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