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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人社厅发[2021]43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省级储备金和费率浮动三个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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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2:50 |
| 信息简介: |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方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