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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主动放弃和无法联系自然人纳税人退税名单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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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12:45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8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并追溯至2021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导致部分纳税人应享未享,需要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