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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地税三[1997]27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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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01:13
信息简介: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实物收入必须对实物进行估价,应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做出评估,经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其他收入主要指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对其也需进行估价,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做出评估,并经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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