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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地税征字[1997]04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交叉征管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业务问题[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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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01:10
信息简介: 国务院国办发[1996]4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1996]89号文件对国税局、地税局税收征管范围进行明确划分。目前,我区对既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又缴纳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地方税的个体工商户征管关系已基本理顺,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各自税收征管范围对其税收征管工作均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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