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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新地税四字[1997]2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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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01:10 |
| 信息简介: | 人寿保险公司聘用的人寿保险营销人员按规定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佣金或收入,可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费用扣除标难暂定为其取得佣金收入的40%,由支付佣金收入的保险公司按月代扣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