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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办函[2010]6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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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01:08
信息简介: 如果合同约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应纳中国税金由中国企业承担,且非居民企业出具收款发票的注明金额为包含代扣代缴税金的总金额,原则上应允许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该项支付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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