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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10]4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占地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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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5:59:53
信息简介: 你省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属于综合性水利工程项目,对其建设过程中库区、淹没区以及安置移民建房占用的耕地、园地、坡地、林地和牧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应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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