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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办函[2010]6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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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5:53:07
信息简介: 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财税[2002]56号文中规定的按增资项目未享受完的“二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不属于国发[2007]39号文公布的《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的内容,不享受过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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