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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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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5:49:04
信息简介: 上述部分固定资产损失,应按照该固定资产的总计税价格,计算每基铁塔和每公里线路的计税价格后,根据报废的铁塔数量和线路长度以及已计提折旧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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