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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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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5:48:16
信息简介: 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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