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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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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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5:20:51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