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税管函[2021]54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税管函[2021]54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5:19:25
信息简介: 对于科技部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的第一批进口单位名单中的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相应第一批进口单位名单印发之日后30日期间申报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拷贝、工作带、硬盘和自用科普用品,已缴纳的应免税款依进口单位申请可准予退还。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