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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资厅财评[2022]29号 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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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5:06:06
信息简介: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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