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闽国土资文[2006]195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闽国土资文[2006]195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4:46:12 |
| 信息简介: |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促进生态省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