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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办发[2022]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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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53:37
信息简介: 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各地应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做好统筹。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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