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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4]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河北省廊坊市中棉储运中心等3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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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38:34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国税发[1992]53号)通知规定的精神,同意对2003年度廊坊市中棉储运中心城镇土地使用税446269.16元、北京外企联谊中心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496000元、华糖大酒店城镇土地使用税123602.88元予以免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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