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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4]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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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38:07
信息简介: 凡领取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的税务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系畅通。税务人员应及时将本人的移动通讯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报告本单位,并保持移动通讯工具处于开启状态,以便工作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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