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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4]1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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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20:58
信息简介: 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应税消费品,税务机关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还消费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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